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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暨2017-2019年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暨2017-2019年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陕中医教办〔2020〕59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持续促进我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加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内涵建设,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扎实做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和应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暨2017-2019年省级、校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从2017年至2020年分批进行认定。

2020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工程类、经济管理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物理学类、仪器类、材料类、艺术学类、力学类、其他类等27个类别。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具有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八个方面的特点和内容

项目申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项目认定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软件著作权名称要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7.参加国家认定的项目还需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8.为保证项目严格符合申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定制开发合同时,将企业配合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作为合同条款,并作为项目验收、拨付经费的前提。

9.优先支持依托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0.申报项目原则上有两个学期的教学应用,可提供实验教学大纲作为佐证材料。

为保证项目严格符合申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定制开发合同时,将企业配合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作为合同条款,并作为项目验收、拨付经费的前提。

(三)申报流程

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采取院系组织申报、学校评审、立项支持的方式进行。

1.组织申报(8月31日前)

各院系根据2020年申报范围,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从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出发,组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写并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其中有效链接网址须直接指向具体项目。

2.现场答辩(9月上旬)

项目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对项目进行现场演示、测试,并接受专家组询问。

3.组织上报(9月)

学校公布2020年校级项目立项名单,项目所在院系支持项目负责人推进项目建设。

后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安排,择优推荐参加2020年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

(四)条件支持

1.平台支持。学校建设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共享平台,支持各项目在平台展示应用。

2.经费支持。对于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酌情提供配套建设经费,鼓励院系申报专项经费建设。

3.政策支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获情况列入院系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4.其他支持。学校提供相关软件或项目开发商以及相关政策信息等供参考。

二、2017-2019年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7-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附件2)。

(二)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围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内容,重点检查项目的改进完善、持续建设服务和实际应用等情况。

(三)验收形式与时间

专家组提前查看项目链接网址,项目负责人于9月上旬对项目进行现场演示,汇报项目建设、应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教学单位于8月31日下午16点前将《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网上申报事宜另行公布。

2.《申报表》电子版采用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四、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联系电话:38181051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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